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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(guī)名稱 |
關于承受裝修房屋契稅計稅價格問題的批復 |
發(fā)文機關 |
國家稅務總局 |
文件字號 |
國稅函〔2007〕606號 |
頒布日期 |
2007-06-01 |
施行日期 |
2007-06-01 |
法規(guī)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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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范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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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 效 性 |
有效 |
失效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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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(fā)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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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(fā)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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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 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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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12/1/17 發(fā)布人:管理員 瀏覽次數(shù):19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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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省財政廳:
你廳《關于對房屋買賣契稅計稅價格構成問題的請示》(蘇財基層〔2007〕4號)收悉,批復如下:
房屋買賣的契稅計稅價格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總價款,買賣裝修的房屋,裝修費用應包括在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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