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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(guī)名稱 |
關于中澳稅收協定適用于澳大利亞新增稅種的公告 |
發(fā)文機關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|
文件字號 |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0號 |
頒布日期 |
2013-04-26 |
施行日期 |
2013-06-01 |
法規(guī)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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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范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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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 效 性 |
有效 |
失效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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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(fā)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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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(fā)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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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 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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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13/5/20 發(fā)布人:管理員 瀏覽次數:159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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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澳雙方稅務主管當局代表經過協商,同意將中澳稅收協定適用于澳大利亞新增加的礦產資源租賃稅(Mineral Resource Rent Tax)。該稅種是澳大利亞根據其國內相關法案設立,以鐵礦石項目和煤礦項目取得的利潤為征稅對象,與中澳稅收協定稅種范圍條款澳方所列的石油資源租賃稅實質相同。 本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。 特此公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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